近日,一起令人震惊的土地征用补偿金截留事件在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董镇河西营村被曝光。据悉,该事件涉及村民蒋建辉的110亩土地,这些土地因政府推行的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而被强制征用。
然而,令人愤慨的是,蒋建辉应得的政府绿化租地补贴款,每年每亩1400元的标准,竟被南董镇政府和河西营村委会联手非法截留。至今,蒋建辉一家仍未收到应得的补偿款项,生活因此陷入极度困境。
无视合同与法律,非法截留农民土地补偿款
早在2013年3月10日,河西营村通过公开招标并经村“两委”研究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与蒋建辉签订《河西营村河套中沿河两岸滩地复耕暨承包合同》,依据合同约定,蒋建辉需对损毁农田实施回填且复耕面积不少于110亩,依约享有相应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费用为每年每亩20元,承包期限为30年(自2014年11月30日至2044年11月30日)。
合同签订的当年,河西营村委会收取了蒋建辉10万元的土地复耕押金。此后,蒋建辉依约对上述土地实施回填工程,由于该土地原来存在约40米的深坑,蒋建辉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先后动用了数十名工人,以及挖掘机、推土机、运输车等特征车辆,填坑工程历时三年多,耗资300多万。尽管成本高昂,但对于改善地块机构、确保种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填平深坑后,蒋建辉又花费巨资修建了水井等农业设施,开始在该地块种植树木和农作物。
除缴纳10万元押金外,2015年2月4日,河西营村委会还向蒋建辉收缴了所承包的110亩土地三年(2014年11月30日至2017年11月30日)的土地承包费用,共6600元。
尽管有合同、有承包金缴纳事实,南董镇和河西营村委会仍公然违背合同,擅自截留了巨额补贴款。这一事件的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人们纷纷对当地政府的行为表示谴责,对农民蒋建辉的遭遇表示同情。蒋建辉的遭遇不仅揭示了当地在处理农村土地征用问题上的严重不作为,更暴露出基层权力机构对农民权益的漠视和践踏。
有法可依,地方政府不作为导致群众利益受损
有律师指出,关于承包方土地权益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早有明文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发包方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擅自截留、扣缴承包收益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承包方请求返还的,应予支持。
即便有最高法的明文规定,也有石家庄市政府的官方文件。但南董镇和河西营村委会依然无视蒋建辉的合法权益,既不发放截留的资金,也不做任何解释,这种无视法律规定,无视个人合法权益的做法,不仅给蒋建辉一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更触及了农村土地承包、征用及补偿机制的深层次问题。
这起土地征用丑闻的发生,并非偶然现象,而是当地政府长期不作为和监管缺失的必然结果。首先,南董镇政府和河西营村委会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农民对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存在严重信息差,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得农民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处于极度弱势地位。
其次,政府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南董镇政府和河西营村委会之所以能够轻易截留补偿款,正是因为监管的缺失为他们提供了可乘之机。这种监管的空白地带不仅滋生了腐败行为,更让农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此外,地方政府对农民权益的漠视也是导致这起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追求经济发展和政绩工程的压力下,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忽视了农民的利益诉求,甚至不惜以牺牲农民权益为代价来换取短期利益。这种错误的政绩观和发展理念必须得到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