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卡加曼乡劳动道采石厂务工的以丁明彪、龚风雷、王太海、冉海洋为代表的17位贵州籍农民工联名通过网络媒体实名举报卡加曼乡劳动道采石厂负责人才让当知涉嫌非法采矿并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丁明彪、龚风雷、王太海、冉海洋等17位贵州籍农民工表示:虽然他们掌握有卡加曼乡劳动道采石厂负责人才让当知超量开采矿石的证据,但是才让当知在当地有权有势,他们通过多种渠道维权未果。万般无奈之下,他们17人只好求助媒体给予曝光,希望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合作市市委、合作市监察委、合作市公安局等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对他们反映卡加曼乡劳动道采石厂负责人才让当知涉嫌非法采矿并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调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并揪出其背后保护伞,替他们讨回血汗钱。他们愿意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属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丁明彪、龚风雷、王太海、冉海洋为首的17位贵州籍农民工提供的事情经过:从2023年8月至2024年9月期间,我们这17位农民工分别以冉茂齐及贵州大伟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义与卡加曼乡劳动道采石厂签订《生产加工协议》,为其从事砂石料的生产加工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生产加工费用为40元每立方,砂石厂对砂石进行销售后次日支付。
自2024年7月起,采石厂便以种种借口说砂石料销售不出去为由(实质是因为砂石料价格上涨,市场销售比较畅通,采石厂想把加工方排挤出厂,自己独吞加工销售),导致贵州大伟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加工的砂石料越堆越多,直至没有地方堆积,采石厂的这种行为给贵州大伟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每天造成8万元左右的直接损失,且采石厂也不再继续支付加工费,无奈贵州大伟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只能于9月2日被迫停止生产。
2024年9月6日至9月9日,采石厂售出砂石料均未按照约定向贵州大伟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加工费(此四日所售出砂石料加工费为257700.00元),贵州大伟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就此事多次催促采石厂依约支付加工费,但采石厂却置若罔闻,对贵州大伟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求其依约履行合同的请求毫不理睬,双方因此发生矛盾冲突。
为了要回我们自己血汗钱,避免损失的扩大,我们这17位农民工就不再给采石厂砂石料装车。但采石厂仍然于2024年9月19日强行装车销售砂石料,我们现场农民工进行制止。采石厂负责人才让当知和股东下多组织10多名社会闲杂人等打砸贵州大伟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租赁的挖掘机及车辆,并在公安机关在场的情况下殴打并驱赶现场农民工,其行为及其恶劣。
为毁灭证据,采石厂负责人才让当知还指使人破坏现场监控设备,贵州大伟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很多合同及票据被盗,给贵州大伟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我们请求公安机关依法查明事实,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时至今日,所有打砸人员任逍遥法外。
采石厂违约后,双方在卡加曼乡政府及派出所领导的主持下多次调解,多次降低加工费均未达成和解。后合作市政法委王文通副书记多次打电话要求贵州大伟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采石厂进行调解,双方于2024年9月26日经合作市政法委王文通副书记、合作市综治办杨琳主任、卡加曼乡政府焦晓明副书记、卡加曼派出所李永凯所长等相关领导多次组织双方商谈。最后在以上领导的见证下贵州大伟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冉茂齐(乙方)与采石厂负责人才让当知(甲方)签订了一份《卡加曼乡劳动道采石厂相关经济纠纷调解协议书》,就应支付加工费的金额、支付方式、违约处理办法、设备的处理、砂石料的结算支付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采石厂内现有堆放砂石料的生产加工费,其中碎石料(05、12、13标号石料)加工费壹方30元(叁拾元整)人民币、石粉加工费壹方23元(贰拾叁元整)人民币;二、乙方同意甲方继续销售砂石料,现有砂石料甲方在十五日之内销售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必须每天向乙方根据当天销售砂石料的方量支付加工费。乙方则对每天销售的砂石料数量进行核定,以保证自己权益。如若甲方违约,未按期支付加工费,则甲方停止砂石料的销售,乙方则有权对现场存放的砂石料进行售卖,以折抵违约期间的加工费;三、甲方拖欠乙方之前商定的430000整(肆拾叁万元整)欠款于2024年10月24日前还清。257700(贰拾伍万柒仟染佰元)加工费于2024年12月25日前还清,以上款项经银行打款至冉茂齐个人账户,冉茂齐收到款项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收讫凭证;四、采石厂内部分已开采但未加工的石料全部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承担所有恢复治理的责任及相关费用,乙方不再承担;五、乙方于2024年12月24日前将乙方所属生产线加工设备(协议清单内设备)免费借给甲方使用,甲方保证设备的维护和完整度,乙方在甲方约定到期后进行验收,如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损坏情况,甲方有义务进行修复(于2024年12月30日前修复完毕),修复完成后乙方自行拆除。乙方必须保证借给甲方的设备可以正常生产加工石料(甲乙双方通电试机为准)。乙方自该协议签订后可将自己所属且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可移动设备运离采石厂。
此份《调解协议书》是在上述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的组织调解下,采石厂负责人与建筑劳务公司负责人签订的(但法院归属地被政法委副书记王文通要求更改为了合作市人民法院),然而采石厂仍然置政府公信力于不顾,无视《调解协议书》的内容,两天之后就出尔反尔拒不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支付加工费和农民工工资;第三天采石厂拒绝按调解书的约定并阻止建筑劳务公司拉回自己的设备;仍然我行我素,照样肆无忌惮的霸占、售卖砂石料。后来在派出所及乡政府的监督下采石厂又才付给建筑劳务公司七天的加工费。在派出所调解下,我司派人到砂石场过磅,但于10月11日采石厂又将我司过磅计量的工人赶出采石厂,同时组织了30多人到派出所围攻我方工作人员。现在建筑劳务公司的工人都不敢接近采石厂,只要接近劳动道砂石厂就会被才让当知为首的多人进行殴打,至今采石厂还在强占并售卖建筑劳务公司生产的砂石料。
因为我方迟迟拿不到已经开采出来堆放在采石厂的砂石料加工费,2024年10月14日,在合作市综治办中心三楼调解室,由合作市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合作市综治办主任杨琳、卡加曼乡副书记焦晓明主持,我方代表丁明尚与采石厂负责人才让当知、双方律师代表再次进行协商调解。双方决定对采石厂现有存料方量进行评估,双方同意以调解员指定的方式选定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同意选定鉴定机构出具报告后双方不得再有异议,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
后有关部门根据调解笔录,由合作市自然资源局选定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现场勘察,经采石厂负责人指界等鉴定程序,采石厂法定代表人才让当知第二天在合作市综治中心再次对鉴定机构用无人机勘察的数据资料的界限进行再次确认,指界确认之后鉴定机构最终得出现有存量成品方量为42278.02立方的结论,鉴定人员也表示对该结论负责。(有录音为证)
在10月18日由合作市综治办杨琳主持的调解会议上,当杨琳问鉴定的方存量是多少的时候,鉴定机构给出的数据是42278.02立方。我方负责人表示无异议,但是采石厂的负责人再次反悔,以各种理由不予承认。(以上内容均有录音为证)
看到采石厂负责人一次次的耍无赖,我方万般无奈之下,想到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之前的11月5日,我方负责人找到当时负责调解的合作市政法委副书记王文通、卡加曼乡副书记焦晓明、合作市综治办主任杨琳要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存量数据报告,以备打官司时作为证据使用。
令我方想不到的是,此时的合作市政法委副书记王文通、卡加曼乡副书记焦晓明、合作市综治办主任杨琳此时也无视在10月14日由他们在合作市综治办三楼主持调解的内容,均拒绝提供鉴定机构出具的存量数据报告,给出的理由是:一、鉴定机构认为双方对鉴定结论都有异议;二、没有缴纳鉴定费。而事实上,我方在鉴定结论出来的时候就明确表示没有异议,且我方明确表示,如果采石厂不愿意缴纳另外一半鉴定费用,我方全部交上也行。以上几个单位领导拒不提供鉴定结论的做法实属强词夺理,不仅有失公正,导致我方的维权之路更加艰难,也让政府的公信力荡然无存。这中间是否涉嫌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还请合作市监察委调查后给我们农民工一个交代。
另外据我公司向合作市自然资源局调取了劳动道采石厂《采矿许可证》及《合作市劳动道砂石矿露天开采总平面布置图》。通过上述资料显示,后山有部分范围不属于采矿许可范围,但采石厂以恢复治理为名,实质在越界盗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且《采矿许可证》明确规定往下开采8米必须做一个台阶,砂石厂方往下盗采了30米左右都没有做一个台阶,存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及重大安全隐患。我公司调取劳动道采石厂的《采矿许可证》后,发现劳动道采石厂的许可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4日且生产规模仅为7万立方米/年。其开采总量早已超过最大生产规模,而劳动道砂石厂直至今日仍在继续开采。
而据我们委托贵州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贵州四海云图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测量结论显示:2019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4日期间,劳动道采石厂超挖方量为101994.83立方米。
按照采石厂的销售价格来计算,1立方米60元,劳动道采石厂超挖方量为101994.83立方米就价值600多万元。根据我国刑法关于非法采矿罪的认定标准: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这包括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且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不难看出,卡加曼乡劳动道采石厂超量开采的数额巨大,已经构成非法采矿罪,理应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丁明彪、龚风雷、王太海、冉海洋等17位贵州籍农民工表示:虽然他们拥有卡加曼乡劳动道采石厂负责人才让当知超量开采矿石的证据,但是才让当知在当地有权有势,他们通过多种渠道维权未果。万般无奈之下,他们17人只好求助媒体给予曝光,希望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合作市市委、合作市人民政府、合作市监察委、合作市公安局等主要领导的重视,对他们反映卡加曼乡劳动道采石厂负责人才让当知涉嫌非法采矿罪并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调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并揪出其背后保护伞,替他们讨回血汗钱。他们愿意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属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来源链接:http://www.jlhmbt.cn/zonghe/12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