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对于老百姓而言一直具有特殊的意义。户口不仅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更是一个人有所出处的依据,有所归属的证明。而在法律的角度解读,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由此而来,给孩子上户口就成为了父母在孩子出生后的要张罗的头等大事。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受到计划生育等政策与落户政策相捆绑的影响,给孩子上户口却成为了许多家长面临的难题。
超生罚款与户口登记捆绑,以致孩子成“黑户”
林女士与赵先生都是二婚,婚前各育有一个子女。两人2013年登记结婚后一直生活在广东,直到2014年怀了孩子,在计生办办理准生证时却遇到了困难。原来,生二胎在广东的计生政策是合法的,可是在女方家乡的计生办来看,孩子是属于超生的。由于孩子已经足月,赵先生夫妇还是生下了孩子。但是因为超生,夫妇二人又无钱交罚款,所以直到孩子4岁仍然没有上户口,成了“黑户”。这件事随即成了夫妻俩一直以来的一块心病。
据了解,我国的“黑户”中约6成人口为超生人口,其次才是如未主动上户口、弃婴、未婚生育、证件丢失、基层部门不作为等原因造成的未登记户口。
然而,经过查阅《户口登记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文献,并没有“公民违反计生政策,子女不准上户口”的法规条文。与此相反,却有“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就具有中国国籍,户口登记机关应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登记,无任何附加条件。”的明确法律规定。
多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将计生证明、超生罚款与户口登记捆绑,不但不能反映真实的人口情况,反而使户口登记失去了原本的作用,更给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可谓得不偿失。
计生证明与户口登记捆绑,导致上户口成“麻烦”
2014年,家住深圳的吴女士一家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吴女士为武汉人,丈夫李先生是深圳人,二人虽为独生子女,却在给二孩申请准生证时,遇到了麻烦。由于审批材料规定,办理准生证的女方应处于未孕状态,导致怀孕仅一个月的吴女士险些未能通过审查。
在经历了3个月武汉深圳两地奔波的李先生,终于搜集齐了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老大的出生证、夫妻双方的独生子女证等9项证件及资料才办下了准生证,得以保障二孩在出生后顺利上了户口。对于夫妻二人来说,繁复的审查资料和众多的审查规定已让两夫妻身心俱疲。吴女士表示,没想到办个准生证会这么麻烦。
由于各个城市的计生政策不同,导致户口所在地不同的夫妇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时候遇上了许多的困难,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手续。而这些现象的出现与计生政策与户口登记捆绑有关。
据专家表示,我国各地所遵从的计划生育政策基本一致。但由于各省的人口情况不同,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把握力度不一,所以计生政策在实施上会出现城乡差异,地区差异。
政策与时俱进,才能有效解决户口登记难题
2018年12月11日,中央深改组第19次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会议强调,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义务的前提。要完善户口登记政策,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这项政策的出台无疑有效解决了“没法”上户口和上户口“麻烦”的问题。让超生罚款、计生证明等计划生育政策与户口登记彻底脱钩的同时,使户口登记逐步恢复了原有的效力。该政策的出台,反映出了计生政策与落户政策的相促进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