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
发改环资〔2022〕526号
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能源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我国是全球第一纺织大国,纺织纤维加工总量占全球的50%以上。随着人均纤维消费量不断增加,我国每年产生大量废旧纺织品。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对节约资源、减污降碳具有重要意义,是有效补充我国纺织工业原材料供应、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高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为目标,着力打通回收、交易流通、精细分拣、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堵点、痛点,强化全链条管理,完善标准体系,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突出市场导向,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提高全社会参与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积极性。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加快建立健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全链条发力。以废旧制式服装为重点,率先突破,逐步推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行业发展壮大。
——创新引领、规模利用。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加快绿色回收模式和利用方式创新,推动废旧纺织品规模化、高值化循环利用。
——提质增效、规范发展。推进小散项目整合,提高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水平,规范循环利用经营活动,积极培育骨干企业,推动行业集聚化、规范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循环利用能力大幅提升,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25%,废旧纺织品再生纤维产量达到200万吨。到203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生产者和消费者循环利用意识明显提高,高值化利用途径不断扩展,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30%,废旧纺织品再生纤维产量达到300万吨。
二、推进纺织工业绿色低碳生产
(四)推行纺织品绿色设计。鼓励纺织企业开展绿色设计,提高纺织品易拆解、易分类、易回收性。制定纺织品材质分类指南,鼓励生产企业依据指南在纺织品上设置包含面料材质信息的可视化标签或可机读无线射频识别标签,提高废旧纺织品分拣效率和准确性。
(五)鼓励使用绿色纤维。鼓励纺织企业优先使用绿色纤维原料,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引导支持纺织企业特别是品牌企业使用再生纤维及制品,提高再生纤维的替代使用比例,促进废旧纺织品高值化利用。有序推进生物基纤维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突出生物基纤维可自然降解优势。
(六)强化纺织品生产者社会责任。鼓励企业落实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提高纤维材料资源化利用水平。引导有关机构和企业研究制定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目标及路线图,积极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支持有关机构和企业研究废旧纺织品资源价值核算方法和评价指标,逐步构建支撑再生纺织品生态价值的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