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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龙: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3)
2024-09-03 12:14 来源:人民日报

  《决定》明确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部署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我们要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不折不扣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提供有力保障。

  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生态文明建设是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扎实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制定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夯实美丽中国建设政治责任。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提升国家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强化美丽中国建设法治保障。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高品质生态环境是美丽中国的重要标志,必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创新试点示范。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设,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让保护修复者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者付出相应代价。

  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必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绿色税制,激发绿色低碳发展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