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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答记者问(2)
2022-01-26 16:15 来源:教育部网站

  5.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是重中之重,“特教提升计划”对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过去五年我国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实现较大发展,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但目前我国特殊教育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普及基础仍比较薄弱,中西部及边远、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还较低。“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发展的第一要务是将已取得的工作成果巩固下来,以县(区)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据有关标准做好全面规范评估,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做到有教无类,促进他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是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二是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增加有效学位供给,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鼓励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殊教育班。合理布局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鼓励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较大城市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三是健全送教上门制度,推动各省(区、市)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服务过程管理,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

  6.残疾儿童青少年对学前教育和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特教提升计划”对此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学前阶段是残疾幼儿发现、诊断、康复和教育的黄金时期,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对维护残疾幼儿受教育权利,提高其适应社会和生存发展能力具有重要帮助。同时,推动特殊教育加快向高中以上阶段延伸,让有意愿继续接受更高阶段学习的残疾儿童青少年能接受适宜的教育,对于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更加勇敢地迎接生活挑战有着重要意义。

  为此,“特教提升计划”提出,在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向学前和高中以上阶段两端延伸,拓展学段服务,进一步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一是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通过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在特殊教育学校、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等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以及设置专门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等多种方式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二是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到2025年实现每个地级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在每个省(区、市)至少办好一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三是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加强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措施。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7.“特教提升计划”在推动融合教育发展,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答:融合教育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大力实施融合教育,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学生规模不断扩大,质量稳步提升。“十四五”时期,特殊教育质量提升突破的重点在于全面推动特殊教育融合发展,丰富融合教育内涵,营造融合教育良好生态环境,带动促进特殊教育质量整体提高。“特教提升计划”提出要抓好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融合。

  一是推进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提出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双向融合办学,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持续推进改革实验区综合改革,研制特殊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评价为引领促进普特融合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完善面向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深化校企合作,增加残疾学生的专业与职业体验,培养残疾学生的实践与就业能力。对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支持。三是推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提出多部门协同推进,提高医教结合、康教融合实效,并推动特殊教育与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