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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4)
2022-01-21 14:36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统筹协调。

  充分依托已有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央地联动,加强对平台经济领域重大问题的协同研判。加强监管行动、政策的统筹协调,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行政相对人意见,避免影响、中断平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防范政策叠加导致非预期风险。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地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责任划分、评估考评与追责问责有机统一。

  (十八)强化政策保障。

  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加大投入科技创新领域,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依托各类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研究机构加强对数字经济高端人才、实用人才的培养。加强全民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各地要积极推进平台经济发展,健全推进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及时研究解决平台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九)开展试点探索。

  依托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监管模式,构建与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制度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