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
(一)加强平台顶层设计。依托已有系统和网络基础,建设国家级、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支撑监测预警业务需要。国家疾控局建立数据标准和规范,协调组织各省(区、市)疾控部门加强大数据治理和算力保障,升级运维信息平台基础环境和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据和网络安全。
(二)提高监测分析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安装应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实现信息系统与疾控机构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有效对接。建立传染病疫情相关数据库,加强多渠道监测信息汇集、数据治理和时空聚集性分析应用,提高数据自动采集、实时处理和多维度展示能力。
(三)提升预警预测能力。国家疾控局指导各省级疾控部门构建多维度监测预警指标和阈值,完善异常信号触发核实标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自动捕获传染病疫情异常信号;构建算法模型和知识图谱组成的多类别、多场景模型库,预测疫情趋势,提升智能辅助决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