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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6)
2024-09-03 12:09 来源:国家疾控局网站

三、开展多渠道传染病监测

(一)优化现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系统。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首诊负责制,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职责,到2030年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全覆盖。修订完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促进法定报告和主动监测相结合,动态调整报告病种和事件范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和发热门诊(诊室)就诊量、重点传染病在院患者数及重症、死亡病例情况监测。强化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有流行病学关联的临床危重症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等异常健康事件的病原学诊断报告,将异常健康事件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规范管理。

(二)建立传染病临床症候群监测网络。2025年底前,建立起国家级、省级传染病哨点医院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就诊患者临床症状、病原谱构成及变化趋势。优先将三级综合医院、儿童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陆路口岸的县级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监测网络,开展临床症候群、多病原检测和主要病原变异等监测,逐步实现多病种同监测、一样本多检测。优先开展急性呼吸道感染和腹泻症候群监测,根据需要开展发热伴出血、发热伴出疹和脑炎脑膜炎等症候群监测。